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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8365-365体育备用学生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和校学生会指导下成立的由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群众性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以培养优秀学生干部为目标,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部门各司其职的同时“不分你我”,共同为活跃学院校园文化、形成良好学风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   为进一步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内部进行规范化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行为,明确各部门职责,更有效的提高学生干部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例会制度

第四条   例会为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形成三级例会制度,即主席团例会制度、部长例会制度和部门例会制度;

第五条   主席团例会制度 由院团委书记安排,每两周召开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主席团成员按时参会、认真记录并积极发言;

第六条   部长例会制度 由学生会主席安排,每奇数周周六晚八点召开,部长级成员需按时参加、带纸笔做好记录、积极发言,开会期间不允许交头接耳;

第七条   部门例会制度 由各部门部长自行安排,原则上两周一次,时间地点自定。会议地点和时间提前两天报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抽查,监督会议全过程。例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后 24 小时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第八条   请假制度 三级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要事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安排会议的老师、主席、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理由,主管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假或不批假,逾期视为缺勤;

第九条   请假次数限制规定 各级例会应严格履行会议制度,例会每请假三次算作一次缺勤,缺勤三次自动清退。

第三章  值班制度

第十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值班制度 值班表一经发出,值班部长或部员需按时值班,并在值班记录本签到、记录值班内容。值班期间,不允许听音乐、玩游戏、大声喧哗、制造噪音等,值班时要听从老师安排,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积极帮助老师们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第十一条 学生活动办公室值班制度 办公室需每日清扫,每周安排有部门值日,部长需排好自己部门的值日值班表、按时监督,值日需打扫桌面、地面、垃圾桶等,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不定期抽查;

第十二条 值班规定 值班根据无课表安排,原则上不允许缺勤,如有实验或者其他要事冲突,需提前一天向安排值班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找自己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人员顶替,否则视为缺勤;

第十三条 值班情况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缺勤、代签等现象,一次给予警告,两次予以组织内部通告批评,三次自动清退。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每项活动需确定主负责部门及分管主席,对活动负直接责任,其余部门应秉承不分你我的原则,听从负责部门的合理安排;

第十五条 活动开始前三天各有关部门做好活动策划书,以电子版交由分管书记或主席审查,主要内容需说明以下几点:

(一)所需物资情况;

(二)任务分工情况;

(三)时间安排及活动流程;

(四)资金预算情况;

(五)紧急事件应对办法等。

第十六条 策划由分管主席审查后应及时公布在 QQ 群,并主动联系有工作分配的部门部长,以便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 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督促、监督活动进展情况,并向分管主席定期汇报,如主管活动部门态度消极、精神懈怠,组织内部予以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者自动清退。

第五章  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 每届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部长考核办法,对作业提交、例会考勤、活动开展等日常工作进行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分数;

第十九条 部长结合部门自身实际建立本部门部员考核办法,从日常值班、活动出席和行为态度等方面进行考察,每月公布一次考核分数;

第二十条 考核办法是各个层次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是严肃组织纪律的重要方式,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每三个月对部长考核分数进行汇总,对分数过低的部长进行清退处理,并在年级和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取消本学年入党、评优评先、奖学金资格。部长每三个月对部员考核分数进行汇总,对分数过低部员进行清退处理,并在年级和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取消本学年年入党、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 部长考核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所有,部员考核制度归部长所有。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 一切物资购买都必须坚持先申请,后购置的准则;

第二十四条 购买物资负责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 预算申请后,报主管财务的部门说明购买用途及资金数目,由主管财务的书记或主席统一审核。金额不大且着急使用的可向主管财务的部门口头说明;

第二十六条 报销时需要提供购买证明,购买证明为附带公章的物资清单、附带公章的购物小票、手撕发票、机打发票等;

对未经批准和不符合规定的账目主管财务的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第七章  物资借用制度

第二十七条 借用方需在借用物品的前一天下午 18:00 前向分管部门提交物资借用申请,并等待分管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八条 周末需借用物品的请在当周五下午 18:00 前提交申请;

第二十九条 物资借还时间 考虑到为了双方工作的良好对接,原则上物品借还时间应为工作日的 7: 20~7:50、 12:00~13:30、 18:00~19:00 三个时间段,周末可另行商定;

第三十条 分管部门发放物资以借用方申请时所报的物资种类、数量、借用时间为准,临时改变物资种类、数量、借用时间,分管部门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第三十一条 如超出商定归还期限仍未归还,需由相应负责人开具延期使用证明并签字,无延期证明且不自觉归还的,分管部门有权今后不再向此借用方借出物资;

第三十二条 学院各部门举办活动时,如果出现需要使用的物资学院仓库没有的情况,分管部门可代为向其他学院或组织借用;无法接到的物资、活动需要的消耗品类物资需要活动举办部门自行上报申请采购,活动结束之后剩余的采购物资,分管部门有权收回仓库,登记入库,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如果借用音响、喊话器之类的充电设备(不包括三轮车),原则上由借用方提前带走此类物资,自行充电,如有特殊情况,请双方协商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上诉充电设备内有各种电子元件,涉及使用寿命问题,如上诉设备在借用方借用期间出现问题,由借用方负责;

第三十五条 三轮车借用:

(一)本学院学生会内部借用三轮车,可由分管部门部长审批;非本学院学生会内部借用三轮车,需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批准方可外借;

(二)三轮车驾驶员由借用方出人,分管部门不提供驾驶员;如果借用方无人会驾驶三轮车,原则上对三轮车借用申请不予批准;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决定;

(三)如果借用方需要早上借用三轮车运走物资,晚上运回物资,则在早上的约定时间与分管部门人员交接钥匙,运完物资立即归还三轮车及车钥匙,晚上再次与分管部门交接钥匙,运回物资;

(四)由于借用方驾驶不当引发的问题,仓库管理部门概不负责;

第三十六条 DV、相机属于高级物品,需由主席团批准方可借用。

第三十七条 原则上,分管部门只负责提供物资,物资借用人需要亲自到材料学院学生会仓库领取,分管部门不负责物资的搬运、运输及装卸车;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决定;

第三十八条 借用方在借用物资前如检查发现问题,但不向仓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反映,默认所借出物资完整,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由借用方承担全责;

第三十九条 借用方借用物资期间,如出现物资损坏,在归还时请借用方主动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出现物资损坏但借用方故意隐瞒不报的情况,由分管部门发现后将严格按照赔偿表额度赔偿,没有协商余地,同时根据情况可取消该借用方今后的物资借用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材料学院学生会本着“不分你我”的行为准则,如发现事情相互推诿,视情节严重性进行警告、清退等相应处分;

第四十一条 如因个人消极怠慢等主观原因导致活动不能按期举行、材料不能按时上交、任务不能及时完成,视情节严重性进行警告、清退等相应处分;

第四十二条 如发现学生会成员行为不当,经调查情况属实,视情节严重性进行警告、清退等相应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暂为试行版本,有不完善之处请批评指正,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28365-365体育备用委员会所有;

第四十四条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8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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